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1月9日,河东区公路中心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河东区公路中心坚持“条例宣传 志愿先行”的原则,利用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日,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手拿文明交通指挥旗来到创城路段,现场引导行人及非机动车文明通行,礼貌劝阻、制止行人违反交通法规行为,通过扶助老、幼、残疾人文明安全过路口,热情为问路者提供咨询服务等文明行为,带动更多市民“遵守、践行”《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树立文明意识,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