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上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更好地指导各相关单位、部门规范有序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现事业资产保值增值,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近期印发了《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分为8章51条,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与原则、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与内容,以及适用范围等,规范了固定资产的配置原则、购建要求、调剂、购置程序及使用要求,租赁、处置要求及程序等,是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强化路产路权保护,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提升公路服务品质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