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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水县公路中心公路保护科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S229线83K+500M处右侧有违法埋设燃气管道行为,立即对其进行制止,联合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45条规定,对该处未经许可违法埋设燃气管道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已挖掘处恢复原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今后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协调对接各职能部门,形成反应迅速、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保护好路产路权,维护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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