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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路驿站管理全部签订“四个一”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2-01-14  编辑: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驿站管理工作,推动公路驿站管理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市公路中心积极推进公路驿站管理责任落实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5处公路驿站管理“四个一”责任书已经全部签订完毕,力促2022年驿站运营管理顺利实施。

公路驿站“四个一”责任管理,是2021年市公路中心加强公路驿站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指各县区公路中心对辖区内每一处驿站,落实“一名行政领导、一名监管员、一名站长、一名管理员”四个责任人按相应管理责任共同管理驿站。各县区主要负责人是驿站管理第一责任人,“四个一”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一名行政领导由各县区公路中心分管养护的领导担任,负责驿站运行监管工作一名监管员由各县区公路中心养护科负责人兼任,负责驿站运行监管工作一名站长(驿站负责人)由各县区公路中心公路站站长或副站长兼任,负责驿站日常运行管理一名管理员由各县区公路中心公路站职工担任,负责驿站日常管理及应急防疫工作。实行“四个一”责任管理,旨在提高公路驿站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品质。

驿站“四个一”责任书签订,由各县区中心主要负责人与“四个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是落实市公路中心“闭环式”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将驿站管理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个管理者身上,进一步明确驿站管理目标任务、目标要求,实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必将进一步提升公路驿站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出行服务。

随着责任书的签订,下一步,所有公路驿站将在显著位置设立“四个一”责任人公示牌,标明管理单位、责任人姓名、监督电话等,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驿站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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