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费县公路中心公路保护科与公路站开展联合巡查,巡至S231线K257+600太和庄时,发现有一加工企业利用电力线杆设置非公路标志。工作人员立即与该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其耐心讲解《公路法》相关规定及法律责任。该企业负责人解释道,“广告牌才刚刚安上,我们存在着侥幸心理,以为快过年了不会有人管了……”,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企业负责人表示尽快联系机械自行拆除。
春节将近,费县公路中心将狠抓公路保护不松懈,持续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发现侵权行为及时处置,不给涉路违法行为可乘之机,全力净化公路通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