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接汤头街道西岭村路长报告,在233国道有拆除路侧护栏和私自垫设平交道口的违法行为,河东区公路中心立即联合河东区交通执法大队到达现场处理。经调查,当事人在233国道西侧建设一处种植樱桃大棚基地,为方便出入私自拆除护栏并垫设平交道口一处。河东区交通执法大队当场对责任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恢复,逾期不恢复将采取处罚措施;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讲解相关公路法律法规。当事人表示尽快恢复,按照相关政策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河东区自实施公路“路长制+”以来,公路部门积极与沿线镇街村配合,沿线镇街村路长协助开展公路巡查及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发现涉路违法行为及其他公路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公路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河东区公路中心将持续深入推进“路长制+”的实施,结合公路保护实际,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朱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