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内设25个科室,下设山东(临沂)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和12个县区中心。
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督查、综合协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市民热线承办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编制财政预算,承担预决算、政府采购、公路专项资金相关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经费支出、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
(三)人事科。负责中心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干部考录、选拔任用、奖惩、调配、培训、考核、档案、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党建工作科。负责中心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五)政策研究室。承担公路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参与拟订公路发展政策措施。承担公路系统有关政策文件审核工作。承担公路系统内部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六)审计科。承担公路系统内部经费收支、预算执行等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和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计划统计科。参与拟订全市普通国省道建设规划、计划。承担组织开展公路投资项目的调查研究、评估论证、立项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承担公路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度汇总工作。负责公路基础数据统计管理及调研等工作。
(八)总工科。承担公路工程技术审核、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操作指南。承担公路工程技术研究攻关相关工作。参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九)高速公路建设科。承担全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建设用地审批、环境影响和社会稳定评估、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联系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机构。
(十)国省道建设科。承担政府授权全市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交工验收工作,承担政府未授权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承担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的智能化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与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
(十一)国省道养护科。负责编制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计划。承担日常养护、预防养护、修复养护、绿化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防汛抢险和除雪防滑应急处置专项预案。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与上报工作。
(十二)桥梁隧道科。参与拟订全市公路桥梁、隧道管理制度。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桥梁、隧道的检查、检测、评定、维修及安全管控等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普通国省道桥梁、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承担桥梁工程师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十三)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承担公路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安全隐患的整改督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公路系统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队伍建设等保障工作。
(十四)科技科。负责拟订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科技工作规划。承担公路信息化和“智慧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公路科技创新及新材料、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五)公路保护科。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保护巡查工作。承担宣传相关公路保护法规,处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事案并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协调损坏路产恢复等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十六)信息宣传科。负责公路行业新闻和宣传报道工作。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七)工程造价科。承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工作。负责建立公路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信息库。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执行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的检查工作。参与竣工决算等工作。
(十八)工程招标科。承担公路系统招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对相关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复核、上报。
(十九)公路质量检测科。参与公路质量检测、评定,承担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评定工作。指导工程项目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二十)国省道运行监测科。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路网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工作。承担应急指挥调度和24小时值班工作。承担路况信息、公路预警预报等公共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以及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外可以公路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名义开展工作。
(二十一)交通量调查科。负责拟订全市公路交通量调查统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交通量调查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路交通量调查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十三)资产管理科。承担公路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二十四)培训管理科。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系统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二十五)档案管理科。承担公路工程档案及其他公路管理资料的接收、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维护馆藏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承担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山东(临沂)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工作要求和全市普通国省道应急处置工作安排,研究拟订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工作规划、计划。参与拟订全市普通国省道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区域性应急装备物资购置、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承担专业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三)保障辐射区域内因大规模降雪、台风、洪水等导致的公路阻断等公路突发事件以及战时公路交通保障的应急物资和装备需要,并参与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四)参与全市普通国省道应急抢修保通工作。
(五)承担公路交通相关应急培训和专业化训练演练工作。
(六)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完成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区中心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普通国省道及附属设施保护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应急处置工作。
(五)承担普通国省道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工作。
(六)承担公路科技、资产管理工作。
(七)承担普通国省道交通量调查和统计等工作。
(八)承担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九)完成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县区委、县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