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要求,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路线起自沂源县悦庄镇东的临临高速,利用临临高速向南,于高庄镇北转向西南新建,经岱固镇南、旧寨乡西、蒙阴县城东,于桃墟镇北与京沪高速交叉后转向西,过联城镇南、蒙山西,于平邑县保太镇东北与新台高速交叉,经保太镇北、仲村镇南,过平邑县城西于平邑县城西南与日兰高速交叉,于城前镇北转向西,经张庄镇南,止于邹城香城镇西北的京台高速交叉处。
本项目新建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路线全长177.5公里(新建段137.5公里、利用段40.0公里),新建段设特大桥3座、大桥45座、中桥22座、隧道4座;互通立交13座、分离立交31座、天桥73座;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3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桥隧养护管理站1处、桥隧监控通信站1处,匝道收费站7处。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96.6亿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
本项目建设对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布局,改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促进沿线经济社会、乡村振兴和旅游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社会团体、村民房屋动迁和安置补偿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 邮编:250000
联系人:张璇 电话:0531-68939983
电子邮箱:sdygh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