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施工监理标段 |
路线全长12.631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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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不少于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经历,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 2.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至少具有1个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历。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车辆4台、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试验设备各1套。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3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3.5 |
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位业绩和主要人员等信息必须与本单位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一致。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投标文件载明的针对同一单位业绩和主要人员等信息出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冲突时,按不利于该投标人原则认定。 |
3.6 |
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授权委托人一致。 |
3.7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