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2022年度全市公路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公路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组织保障
成立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公路系统各级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三、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各栏目信息提供职责分工:
1.市中心财务科负责提供财政信息等板块的相关内容。
2.市中心人事科负责提供机构职能等板块的相关内容。
3.市中心政策研究室负责提供政策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模块的相关内容。
4.市中心计划统计科负责提供规划计划等板块的相关内容。
5.市中心总工科负责提供公路常识等模块的相关内容。
6.市中心国省道运行监测科负责出行服务等模块的相关内容。
7.市中心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负责提供工作动态、公路党建、专栏、通知公告、交流互动等模块的相关内容。
所属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要涵盖公路党建、工程建设、养护、路产保护、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路网监测、交通量调查、文明创建等各有关方面工作,尤其要及时报送重点项目推进、重大活动开展、先进典型培树情况,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公路工作的重视支持、视察、检查、指导等活动。
四、公开形式
根据政务信息的不同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下列形式予以公开。
1.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市政府公开平台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2.需要向部门、有关单位或特定对象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座谈交流、直接告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需要向单位内部公开的,采取印发文件、召开全体或有关人员会议、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