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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局认真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文化墙的管理

发布时间:2011-11-02  编辑:  浏览:

近期,为进一步推进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针对个别穿村路段“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拆迁、清理难度较大的路段,有些乡镇到外地学习参观后,经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同意,在以上路段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采取建设文化墙的办法来遮挡“露头丑”。

因文化墙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顺公路建设,一般高度在2.2米左右,很多住户以为建设了院墙,墙内就成了自己的地盘,可以随意进行建设。针对这种现象,平邑公路局及时发现了苗头问题,为了防止院内违章建筑的发生,印制了《平邑县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知》以及《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条款摘要,在沿路建设文化墙的每个住户门口进行张贴,对群众认真加以解释。告知他们,文化墙仅仅是用来遮挡所用,院内还是要按照公路建筑控制区距离进行控制管理,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否则,不但要拆除还得要罚款。同时,安排各路政中队将文化墙后列入巡查重要内容,经常下车去看一看、量一量、问一问,发现苗头性建设事宜,要立即制止并跟踪处理,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把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以免给群众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唐贡辉 张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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