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业务在平邑县全面宣传推广

自5月18日全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平邑公路局高度重视,县局主要领导积极向县政府作了专门汇报,6月2日,县政府办公室以平政办发[2011]67号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推广使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县级党政机关及其财政拨款单位拥有车辆统一办理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业务,并将车辆信息汇总报公路局。
同时,县公路局印发了ETC业务及鲁通卡业务的宣传材料,对使用ETC及鲁通卡业务的好处及现行优惠情况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向县内各企业、社会群体和个人进行宣传和推广电子收费业务。目前,县公路局正积极做好全县有关单位的车辆统计及信息汇总工作,力争在6月30日前将全县财政拨款单位所有的车辆办理完电子收费业务。
高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