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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局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重实效

发布时间:2011-11-02  编辑:  浏览:

今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对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费县局按照市局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准备,采取点面结合、形式多样、富有针对性地深入宣传,积极营造良好地舆论氛围,确保《条例》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首先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条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其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宣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工作实施方案,各负其责,共同宣传。

二是宣传到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将《条例》的宣传标语横幅悬挂在局办公楼、各公路站的门前,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三是针对宣传。节日期间,在货运场(站)、货物集散地、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位置,以宣传合法装载运输的要求、违法超限运输的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以案说法,认真生动地进行宣传。(贾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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