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七部门联合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
近日,市公路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财政拨款单位经常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均要应用电子收费业务。同时《通知》明确各相关单位须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ETC的安装。自2011年9月1日起,对规定安装ETC车载装置,但仍使用现金缴纳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原则上将不予报销。
实施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交通节能减排、节约用地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节约管理成本、强化公务车通行支付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知》是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下的《关于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2010年7月1日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了全省高速公路ETC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已开通17地市的64个收费站、134条ETC车道,实现全省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收费。目前省交通运输厅正在进行ETC二期工程建设,年内全省ETC车道数将达到2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