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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北处:路警联合整治高速违法行为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11-02  编辑:  浏览:

为严厉打击京沪高速公路上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日前,京沪临北处、蒙阴公安局、京沪高速交警大队、垛庄派出所四单位齐聚蒙阴收费站,再次就京沪高速公路上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会商。临北处处长刘纪慧、临北处路政大队、蒙阴收费站和孟良崮收费站负责人、蒙阴县公安局长、巡警大队、垛庄派出所、110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自2010年11月15日以来开展高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治理成果。蒙阴公安巡警针对2011年春运期间,犯罪分子可能会更加利用京沪高速比平时增多的车流、物流实施犯罪活动的实际,详细提出了治理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高速违法犯罪分子的计划和建议。垛庄派出所针对2010年9月以来在京沪高速公路孟良崮段上发生的系列案件,进行了警情研判,对案件查破情况进行了分析,对进一步加强集中治理提出了打防策略。临北处处长刘纪慧向蒙阴公安巡警和高速交警详细介绍了京沪高速临北路段的基本情况、日常管理措施,以及即将采取的“全程监控”、完善站场服务设施等情况。

据蒙阴公安巡警大队介绍,自2010年11月15日,由临北管理处、蒙阴县公安局和临沂高速交警大队,针对京沪高速蒙阴路段违法行为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巡警大队共出动巡逻车辆100余台次,出动巡逻警力300余人次,盘查可疑车辆30余辆,抓获各类违法嫌疑人员11人,破获刑事案件1起,移交交警部门处理8人,救助群众3次,查处非法逃费3起。开展专项整治前一个半月,涉嫌敲诈勒索的警情有40起,开展专项整治后一个半月,涉嫌敲诈勒索的警情有14起,警情明显下降。

蒙阴巡警大队和垛庄派出所还从自身角度出发,指出了打击高速违法行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道路救援车辆驾驶员不携带车辆行驶证或是驾驶证上路,属高速交警处罚范围,派出所民警出警对其无法处罚。二是道路救援公司在高速公路救援的相关资质未明确,仅存在交警部门备案,交警与派出所在高速公路治理上信息不畅,业务得不到及时对接。三是高速路车流量大且车速较快,收费站口多,无法实施有效拦截。四是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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