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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公路局加强冬季车辆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1-11-02  编辑: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车辆“四统一”管理制度,确保公务车辆冬季行车、使用安全,满足公路冬季保畅通的需要以及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费县公路局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冬季车辆行车安全。

一是做好车辆冬季检修及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整车技术状况稳定,对车辆刹车、转向、灯光、底盘、轮胎等重要部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并根据保养周期及时更换各类滤芯和润滑油,适时更换冷却液;对柴油车定期排除油水分离器内的水分,避免水进入供油系统损坏高压油泵和喷油嘴;做好车辆出车前和停车后的检查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修,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切实提高车辆行驶安全系数。

二、车辆出差必须按照《费县公路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填写派车单并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违章驾驶,严禁把车辆交由他人特别是无证人员驾驶,严禁驾驶超出驾驶证准驾范围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特别是在雨雪雾及大风等恶劣天气下,一定要保持低档低速行驶,适时开启并正确使用灯光,正确判断行人和车辆的动向,以确保行车安全。

四、驾驶员必须提高爱护车辆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在维修保养、驾驶操作、随车工具使用保管等方面认真负责。报修时严格审批程序,并负责监督维修质量,做好车辆配件的鉴定和废旧零件的回收工作。注重做好车辆日常保洁工作,保持车内卫生整洁和车辆外观整齐干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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