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零时起,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规定,市公路局统一部署,在全市境内16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和8个普通路桥收费处全部开通“绿色通道”,保证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优先、快速、顺畅通行。截至中午12时,全市各收费站(处)共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479车次,免征公路通行费金额29750元,“绿色通道”总体运行平稳。
按以前的规定,我市的所有道路均不在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上,这次国务院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将全国所有的收费公路全部纳入了“绿色通道”网络范围。为全力做好“绿色通道”相关工作,全市各收费站点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本着“应免不征、应征不漏”的原则,准时开通“绿色通道”专用车道,设置专用标识,并公布了投诉电话。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各收费站(处)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是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新)内的农产品,且不超限超载后,予以免费放行。考虑车辆配载的实际情况,根据《紧急通知》,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的运输车,也可免费通过高速公路。但对超限超载幅度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以及混装的其他农产品超过车辆核定载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仍须正常收费。
通过我局周密部署,各收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把关检验,既保证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优先、快速通行,又有力打击了假冒车辆骗逃通行费的行为,维护了公平的通行秩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征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