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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局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1-11-02  编辑:  浏览:

为减耗增效,节约开支,促进工程建设高效、优质、顺利进行,平邑公路局从细节入手,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

一是加强项目部人员管理。工程项目部的用工要及时上报县局政工科、财务科备案。人工费、津贴补助费等费用支出,必须提供由项目部经理及有关负责人签字认可的原始凭据。

二是严格执行大额开支审批制度。对购置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部要写出书面申请,经县局研究后予以购置,对不经审批购置的,县局财务科一律不予核销。

三是加强项目部购置设备、物品的台帐管理。所有购置设备、物品都要登记在册,一式三份,一份留项目部,另两份分别交局办公室、财务科。工程项目结束,必须将实物全部交县局,由县局办公室、财务科联合核实后入库。

四是加强项目部财务支出管理。项目经理要对本项目的支出负主管领导责任,各有关管理者负具体领导责任和承办责任,项目经理要定期了解工程开支情况,每月底安排人员汇总上报本月资金开支情况,形成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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