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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02  编辑:  浏览:

近日,市公路局根据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各单位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安全生产。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施工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风雨雷电频繁等特点,落实防范措施,防止职工疲劳作业、冒险作业,严防雷击、触电、淹溺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频次,重点抓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高大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装,以及拆除、爆破等危险环节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现场会要求,抓紧完善施工现场标志,规范施工作业行为,确保施工安全,确保车辆通行安全畅通。

二、抓好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认真吸取上海13层楼倒覆事件教训,加强在建办公宿舍楼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施工。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许可情况,对不具备相关资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施工单位,要坚决停工停产整顿,直至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市局北城基建办公室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管理检查整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三、抓紧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属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不遗漏一栋房屋,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采取防治整改措施,该修缮的修缮,该停用或拆除的坚决停用或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针对夏季施工任务重,工期紧等特点,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要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协议,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突出抓好公务用车、职工上下班班车和道路养护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遇有恶劣天气应停止出车(特殊情况除外),坚决禁止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夜间和外出车辆的停放,要严格按照单位的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使用管理,严禁租用或使用无牌无证的车辆或机械设备,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规章制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五、抓好危化品的安全管理。近段时间气温较高,给危化品安全带来较大影响。要加强对加油站、停车场、沥青生产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服务区加油站、停车区要实行24小时监控,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停放管理,在远离加油站、修理厂、客房、餐厅、超市等场所划定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区,指定专人引导、看管危化品车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沥青生产、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高温时段减少或停止运输,做好防晒、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严禁超载、超限运输,确保行车安全。

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综合治理活动。省政府确定,7月份为“安全生产检查月”。各单位按照“六个不放过”的要求:“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结合工作实际,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山区公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公铁立交、平交道口、服务区、加油站、施工工地、沥青灌区、生产车间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当场解决的必须当场解决;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确保安全的方案,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并且要明确时限、责任人员、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要求,保证不出事故。市局将在7月份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大检查。

七、加强公路养护安全管理。要抓好对所辖路段和桥梁的检查,及时处治路面病害,规范设置标志、标线。对影响交通安全的急弯、陡坡路段、宽路窄桥、危桥等地要完善警示禁令标牌、警示桩、防撞栏等设施;对桥梁管理实行“四个一”制度,狠抓落实,确保所有路段安全畅通。要高度重视危桥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危桥管控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重视加强公路改线后老路段的安全管理,防止失控、失修,防止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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