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高速公路美观和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路局决定于今年9月中旬开始,集中开展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清理整顿的对象为我市辖区内京沪、日东两条高速公路两侧、天桥、匝道区及收费站顶棚等位置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即各类广告宣传牌。
据了解,这次整顿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未缴纳占用补偿费的,其产权人应及时到相应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补交占用补偿费;二是许可期限届满的,产权人应及时到路政大队补办续批手续;三是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产权人可以到路政大队咨询补办许可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交纳占用补偿费的,产权人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否则,临沂市公路局将依照《公路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其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其产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