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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推进“人阳光.路和谐”]之一 高速公路篇

发布时间:2011-11-02  编辑:  浏览:

做阳光高速人 建和谐高速路

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要认真扎实开展好以下四项活动:

一是开展路容路貌再提升活动。

创建目标:辖区内高速公路路容路貌进一步提升,社会赞誉程度显著提高。

标准要求:1、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符合部颁标准,确保路面平整、路容美观。平均好路率保持100%。2、建立路政养护联动巡查制度,确保病害处治及时、优质快捷,路政事案发现及时、处置得当。3、高速公路边坡、中央分隔带绿化兼具功能性和观赏性,互通立交区域绿化景观效果好。4、在高速公路交界路段设置“欢迎驶入临沂高速”和“欢迎再次行驶临沂高速”等标志牌。5、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6、实行处领导包路段责任制,在责任路段设置醒目标牌,标明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管养起始桩号、投诉电话等。

二是开展道路通行秩序集中整顿活动。

创建目标:常年保持高速公路高效畅通。

标准要求:1、按照省交通厅、厅公路局部署要求,以各管理处为单位,根据一个时期道路交通秩序的实际,确立一个重点治理项目。当前,重点要联合交警,集中开展整治大货车占用超车道、紧急停车带活动。2、联合沿线公安,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偷窃公路附属设施行为,维护公路附属设施完好。3、加强路政巡查执法,制定岗位行为规范、文明礼仪规范。4、深入开展路政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三是开展“满意在服务区”活动。

创建目标:服务区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标准要求:1、严格落实服务区经营管理办法,做到服务优质、环境洁美、货真价实、诚实守信,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为民、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为驾乘人员排忧解难,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3、商品和汽修零配件明码标价,杜绝“假、冒、伪、劣”和乱收费。4、食品应确保安全、卫生,不使用过期、腐烂变质材料,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5、服务区的各类工作人员应当挂牌上岗、统一着装。6、服务区卫生环境良好,做到地面无积水、无污染、无垃圾。7、当年所在单位无投诉记录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投诉不属实的。8、开展“文明高速万人评”活动。在服务区组织开展调查问卷,就管辖路段内的路容路貌、道路秩序、服务区服务质量以及建议等项目进行调查,广泛宣传“人阳光·路和谐”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评价。

四是开展高速公路大修施工保畅通活动。

创建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因施工给道路通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坚决避免因施工管理不当引发大规模、长距离交通堵塞。

标准要求:1、高管处要严格执行市局《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交通控制办法》,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期间交通控制的组织、实施和施工环境协调工作。2、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保畅通交通控制预案,做到控制组织健全、现场布局合理、标志设施规范、作业管理有序、预案启动及时。3、高管处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大中修工程开工前5日通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施工公告。4、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车辆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牌证齐全;驾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车辆、机械悬挂明显施工标志。5、施工单位须在前后高速公路入口(收费亭前)、施工路段来车方向前方的收费站出口前、互通立交入口前等位置设置醒目的施工公告标志牌,告知前方道路施工等信息;收费站要在收费站入口领卡窗口处张贴、发放封闭施工路段及绕行线路图等信息。6、施工单位必须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及《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作业控制区管理规定》的要求,备齐各类标志、标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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