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阳光·路和谐

一、“人阳光·路和谐” 的提出
2007年11月5日,市公路局在人民会堂隆重举行会议,部署动员在全系统开展“人阳光·路和谐” 活动。
会议采用临沂电视台公共频道电视直播的方式进行,在市人民会堂设立主会场,安排局属驻城单位共计1100余人参加,在局属其他单位分别设立分会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2300余人。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临沂军分区和省交通厅公路局对这次会议的召开非常重视, 省交通厅公路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左书佩同志,市人大副主任蔺景和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慕增利同志、市政协副主席杨荣三同志、临沂军分区副政委盛修祥同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长利同志等领导在百忙之中专门莅临会议指导,兰山、河东、罗庄三区分管区长、纠风办主任应邀参加主会场的会议,各县分管县长、纠风办主任应邀分别参加分会场的会议。

二、 开展“人阳光·路和谐”活动的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这次主题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构建和谐公路的需要。
其次,开展这次主题活动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第三,开展这次主题活动是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优化公路发展环境的需要。
第四,开展这次主题活动是推进“链条式”责任目标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人阳光·路和谐”的内涵
“人阳光”包括心态阳光、仪容端庄、业务精通、执法规范、服务优质、业绩突出等六个方面;
“路和谐”总的要求是人、车、路相协调,路与自然相协调,行业内外发展环境相协调,具体包括“畅、安、舒、美、优”五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