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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局获得“省级花园式单位”

发布时间:2011-11-02  编辑:  浏览:

近日,山东省建设厅授予平邑县公路管理局2005-2007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

近几年,平邑局十分重视抓环境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创建文明行业、构建和谐公路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创“省级花园式单位”为载体的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美化活动。目前,单位绿地率达61.3%,绿化面积为可绿化面积的100%。所有绿化苗木根据“适地适树、合理配置”的原则,采取了乔灌结合、草木结合、山石结合,适地配置了小竹园、石榴园、月季园、百花园等景观。养殖了红鱼、金鱼,达成“点、线、面”及环境、建筑和绿化的有机结合,整个绿化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地生存理念和公路行业特色。结合环境特点,积极开展庭院和室内的绿化美化活动,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设专人具体负责,做到了养护及时,所种植花草树木生长繁茂,园容整洁,达到了四季常青、绿树成荫、花鸟成趣的效果,展示了公路部门的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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