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公路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02年以来的历次中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都对推行政务公开提出了要求,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规章。特别是今年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一部政务公开基本法规,也是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标志。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推行政务公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措施。公路部门能否科学决策与依法行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推行政务公开,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广泛采纳社会各界对公路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助于促进本系统科学决策,促进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方式和时限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推行政务公开是促进和谐公路行业建设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公路系统各级各单位扎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有利于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有利于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职工利益,妥善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维护系统稳定,保持团结务实的良好局面,促进公路行业的和谐发展。
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迫切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6月25日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指出,“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对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出了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将系统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开,畅通职工直接参与政务活动的渠道,能够有效保证职工民主权利,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和内涵;有利于推进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推行政务公开是源头治理腐败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权力运行过程看,政务公开能够清除权力运行的隐蔽性,为治理腐败提供预防机制。政务公开将使整个权力运行透明公开,使本系统的决策和执行实施“阳光操作”,从隐蔽变成透明,有效切断权钱交易的链条和交易背后的利益共谋渠道。
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市局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公路系统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公路局政务公开责任制》、《临沂市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内容和形式、制度建设和监督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各单位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即将实施,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当前,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加强学习和培训。要采取自学与集中理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培训,使信息培训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指南的编制工作。
二是要不断完善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与载体。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各单位都要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的原则,注重形式与内容的结合,努力做到对外“十公开”和对内“五公开”,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在进一步规范公开栏、公示版、信息简报、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传统政务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办事窗口建设。要在征收、路政大厅的管理服务上转变观念、规范行为,努力打造为民服务新亮点。积极推进电子政务。要依托门户网站及96660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全市公路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努力实现网络互连和资源共享。要下大气力抓好“行风热线”和“马上就办”举报电话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展示公路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公路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有一整套健全完善的制度做保证,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监督和反馈机制都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加强。下一步要结合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如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