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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省道254阳谷收费站等3处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点停止收费工作的通知》(鲁交财[2018]31号)文件要求,我市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点227省道沂南收费处于8月31日达到规定的收费期限,按照《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2号)等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227省道沂南收费处已于8月31日停止收费。(征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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