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路资讯 >> 工作动态 >> 正文

罗庄区召开宣传贯彻《山东公路路政条例》交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3-27  编辑:  浏览:

为进一步提升罗庄公路路政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公路外部执法环境,取得地方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3月26日,罗庄区在罗庄区公路局召开宣传贯彻《山东公路路政条例》交流座谈会。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镇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孙景颜主持,市公路局路政支队长王连山、罗庄区政府咨询顾彬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座谈会上,罗庄区公路局副局长徐勤来传达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的通知》,罗庄区公路局局长徐光彩简要介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各相关部门、街镇领导进行了学习讨论。与会人员对罗庄公路局在路政管理中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公路服务水平的新理念、新举措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公路管理、公路养护、公路安保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市公路局路政支队王连山同志结合路政管理工作,向与会人员着重介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形成的历史背景,依据《条例》对公路路政管理及其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职责进行界定说明,切实增强了与会领导对公路法、以及两个《条例》的认识。

区政府咨询顾彬同志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区公路局在第九个“山东公路路政日”到来之际,通过座谈的形式,对公路两个《条例》进行宣传贯彻,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公路管理工作上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公路法》以及两个《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切实做好公路管理工作。区政府负责组织建筑控制区的划定;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审批项目时,要通盘考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要提前跟公路部门沟通协调,不得违规审批,避免给公路沿线群众带来损失。公安交警部门应加强公路巡逻检查,依法查处车辆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疏导交通,避免造成公路交通拥堵现象。

顾彬还强调:各部门、街镇,要在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公路建控区管理及公路保畅通工作中,对照《条例》上规定的职责,把公路通行安全整治作为改善民事民生的大事来抓,着力提升公路环境面貌,加大公路管理力度,为我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愉快出行发挥积极的作用。

凌培权

上一条:河东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下一条:应急处置中心围绕“三学三提升”开展春季集训活动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