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局积极宣传《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2013年11月29日,苍山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在塔山广场,积极开展《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该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图文展板,发放宣传材料,便民服务咨询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群众公路普法意识,有序增强他们公路法制观念,积极为《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正式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办公室)
郯城局:积极开展《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宣传活动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为让广大司乘人员全面了解《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内容,提高人民群众公路保护意识,郯城局组织路政执法人员于《条例》实施首日开展了专项宣传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采取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宣传范围最大化,让更多的人了解公路保护的意义。通过在县人民广场设置的固定宣传点,LED可变情报板滚动播出、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对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许可审批手续、公路设施损害赔偿等规定作为宣传重点。
流动宣传主要以宣传车辆播放宣传广播为主用形式,在沿线乡镇驻地与穿村路段等人流车流较多的地方进行了长时间驻车广播宣传。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较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树立了山东公路路政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蒙阴县开展《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宣传活动
为让人民群众了解《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内容,为贯彻实施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11月29日,蒙阴县公路局与交通运输局联合在县城人民广场设立宣传点,开展《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宣传活动。蒙阴县委常委,副县长彭波及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宣传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审批手续、超限运输治理、公路设施损害赔偿等规定。通过活动,旨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公路路政管理环境,真正实现公路的“畅、安、舒、美”通行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山东省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12年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2445万公里。但是在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危害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路产路权的保护,又危及交通安全。由于上位法《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都比较原则,因此,制定《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十分迫切和必要。
《条例》从我省实际出发,注重路政管理的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使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依据更为明确具体,《条例》的实施,对依法推进山东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优化公路同行环境有重要意义。该《条例》将于2013年12月1日施行。(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