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临沂网络志愿者QQ群里,有志愿者发布表扬信,对市公路局养护中心施工人员拾金不昧、做好事不留名的行为,给予表扬。
随后,又有热心人给网站局长信箱发来感谢信,再次对养护中心职工做好事不留名的行为提出表扬、表示感谢。
拾金不昧展美德 失主连发感谢信
这是一条出现在“临沂志愿服务群”里的“感谢信”。周一早上刚上班,养护中心办公室就收到了这封被转发的“感谢信”,发信者是在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董女士。
据她本人介绍,7月7日上午,董女士等一行十一人的自行车队在临沭县青云镇附近骑行时,不慎将随身携带的背包丢失,包内有价值近万元的相机一台,以及几百元现金。背包恰巧被在此路段进行道路灌缝作业的周师傅等人捡到,周师傅第一个发现后,分析可能是自行车队落下的,想到失主一定焦急万分,随即开车追上自行车队,经认真核实包内物品后及时归还了失主。失主董女士见到背包后激动万分,多次要表示感谢,但被周师傅婉言谢绝。
事后,笔者根据董女士提供的车辆“鲁Q71Z72”,联系到了市局公路养护中心交通设施科的周兴杭师傅。再三追问下,周师傅坦言,背包的确是他捡到的。但周师傅为人低调谦虚,他表示:“此事‘不值得再提’,在外施工代表着公路养护工人的形象,拾金不昧是单位对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每个养护工人都应该具备的品德。”(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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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局长信箱收信登记
2012-7-10
留言人:
| 程XX
| 电话:
| 186539000XX
| 主题:
| 感谢信
| 时间:
| 2012-7-9 10:23:51
| 内容:
| 7月7日上午,我们在临沭县青云镇骑行,途中休息时,将背包遗忘在路边,内有价值近万元照相机等物品,被在路上施工的市公路局养护中心工作人员捡到,送还给我们,并且坚持不留姓名和电话,共两辆养护车,其中一辆车牌号为鲁Q71Z72,一位师傅姓周。我们被周师傅等养路工作人员这种拾金不昧、做好事不留名的行为深深感动,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这种行为更是应该大力提倡和鼓励,感谢临沂市公路局培养出这么优秀的职工,更感谢周师傅等养路工作人员,祝他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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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临沂网络志愿者QQ群》
公安局—XX(39967395 ) 10:20:03
感谢信
7月7日上午,我们在临沭县青云镇骑行,途中休息时,将背包遗忘在路边,内有价值近万元照相机等物品,被在路上施工的市公路局养护中心工作人员捡到,送还给我们,并且坚持不留姓名和电话,共两辆养护车,其中一辆车牌号为鲁Q71Z72,一位师傅姓周。我们对周师傅等养路工作人员这种拾金不昧、做好事不留名的行为深表感动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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