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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做好“两节”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1-11-14  编辑:  浏览:

2011-03-30 交通运输部


“清明”和“五一”小长假将至,3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分析各地客流情况和节日运输特点,制定详细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从事运输生产的车船、码头、客运站场、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检查,督导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从事县乡和农村道路营运的客运车辆,以及内河水域、湖区、库区的客船、渡船、旅游船等,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运输工具,一律不得从事节日期间运输生产;要切实把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要重点强化县乡渡口渡船和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监管,督促县乡政府和乡管员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节假日期间渡口渡船现场监管,严防发生人员超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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