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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整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1-11-14  编辑:  浏览:

2010-09-21 中国广播网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了解,自今年6月开始至11月结束,江苏省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以高速公路车辆逆行、倒车和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及行人上高速公路等四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3个多月来,全省共查处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交通违法行为925起、行人上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9976起。 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行驶的汽车专用公路,往返车辆在分隔的车道上快速行驶,高速公路全部交叉口采用立体交叉以及采用较高的技术指标和完善的交通设施,为汽车快速安全、连续运行提供条件和保证。为保证车辆的快速安全流通,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高效、便捷条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比较高,制动距离也因此比较长。行人上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极其严重。今年30起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31人全部死亡,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此外,负责人还强调,行人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行人一般负主要以上责任。江苏省交巡警总队特别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同时,江苏省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利用道路监控系统、车载摄录设备等技术装备以及现场守候、拍照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巡逻检查密度和执法办案力度。对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的,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同时,将违法驾驶人列入“黑名单”管理,抄告车籍地交巡警和运管部门,通报所属客运企业。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客的违法客车,一经查实,交巡警部门将依法予以重罚。 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发生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30起,死亡31人。与去年同比,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4.3%和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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