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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 年内消灭三类病害桥梁

发布时间:2011-11-14  编辑:  浏览:

2010-07-11 天津网


记者从本市深化公路养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深化本市公路养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公路养管水平和通行保障能力,本市制定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今后,国、省级公路的日常养护职责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按区域委托区县公路主管部门行使。将区县级公路养管事权下放区县,乡村公路养管工作仍由区县负责。 本市还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事权下放区县,由区县公路主管部门行使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将市公路主管部直属的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公路处整建制划归相关区管理,塘沽、汉沽、大港公路处整建制划分归滨海新区管理,继续行使公路养管职能。国、省级公路大型及特大型桥梁、交通工程设施以及外环线等养管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市政公路局今年还将继续抓好所管辖桥梁的病害排查、监控和维修,对纳入今年维修计划的60座病害桥梁加快实施改造,确保年内消灭三类以上病害桥梁,同时加快治超点建设,8月底前全面完成17个治超站点的建设,对非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特别是闯卡、逆行等违法车辆 ,依法严管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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