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结合《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山东省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现已编制完成,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地方标准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0〕105号)批准,该规则已纳入山东省地方标准并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规则》规定了山东省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命名规则、编号规则和全称、简称与编号,适用于山东省境内除国家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高速公路。山东省境内的国家高速公路直接采用《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中规定的命名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