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济南市公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保证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已明确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整治、公路沿线绿化及美化、穿村镇路段整治、公路可视范围内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控制目标及完成时限。 根据市政府《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市公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公路综合整治阶段性控制目标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建筑控制区内(高速公路隔离栅外50米、国道边沟外沿20米、省道边沟外沿15米范围内)的违法非公路标志、“三堆”(垃圾堆、柴草堆、粪堆等)、违法建筑物及地面构筑物清理整治将于5月底前完成,并进入保持阶段。 公路沿线绿化及美化将按照高速公路、精品路段、重点路段、穿村路段、其他路段五种模式展开,5月底前完成80%,7月底前全部完成,进入完善、提升阶段。穿村镇路段整治主要包括集贸市场、沿线摊点、临街建筑的整治,5月底前完成60%,7月底前全部完成,进入保持、提升阶段。可视范围内的综合整治主要包括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垃圾、湖泊整治和可视范围内破旧、废弃建筑的拆除、遮挡、改造和翻新等工作,5月底前完成50%,7月底前全部完成,并进入保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