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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春节期间将暂免车辆通行费

发布时间:2011-11-14  编辑:  浏览:

2010-02-08 中国广播网


春节期间,山东省交通运输部门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方便人民群众春节出行。 具体时间为: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0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时起至2010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一)20:00时止;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0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时起至2010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三)20:0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时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未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车道的时间为准。 超限20%以上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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