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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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车货总重超过20%的车辆坚决卸货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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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车辆在不同路段的行驶密度及违章车辆绕行情况,重点依托各公路收费站点和省政府公布的治超检测站点,实行不间断封闭检查和重点时段检查相结合、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车货总重超过20%的车辆坚决卸货和处罚。”15日制定出台的《全市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做出上述明确规定。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运输市场及汽车生产秩序造成的危害极大,不但极易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而且严重损坏公路基础设施,大大缩短公路正常使用年限。为保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区分管县区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沿线县区政府也将成立相应的集中治理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段治超集中整治工作。
根据该实施方案,我市有关部门将保证每天设1至2个固定检查站点实行24小时轮班检查值勤,流动检查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加大夜间对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整合执法力量,增强治理效果。将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由交通、公安执法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在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做出相应处理并统一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