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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五座黄河大桥今起计重收费

发布时间:2011-11-14  编辑:  浏览:

2009-08-20 中国公路网


今天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从20日8时起,济南黄河大桥、平阴黄河大桥、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滨州黄河大桥和G106线东明黄河大桥等5处普通路大型桥梁收费站,将对通行的载货车辆实施计重收费。因济南黄河大桥正在封闭施工,通车后将按新标准收费。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关于济南黄河大桥收费站等普通路大型桥梁收费站实施计重收费的通知》,自8月20日8时起,载货车辆通过上述5桥时,凡车货总质量超过桥梁设计最大荷载的,超过鲁价费发〔2006〕43号文件规定的车货总质量限认定标准100%的,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都严禁通过桥梁,将坚决予以劝返或卸载后方可通行。按照规定,两轴车辆总质量限认定标准为17吨,三轴车辆总质量限为27吨,四轴车辆为37吨,五轴车辆为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为49吨。 对未超过上述限值的载货车辆,相应收费站将按照鲁价费发〔2006〕4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为确保计重收费顺利实施,各相关单位已提前对交通稽查、路政、收费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计重设备和收费系统进行了测试和试运行,并协调计重设备和收费系统供应商安排专人值班。实施计重收费初期,将安排交通稽查、路政人员24小时值班,协助公安交警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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