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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霖强调要准确把握交通运输部“三定”规定的主要特点(图)

发布时间:2011-11-14  编辑:  浏览:

3月16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召开部机关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交通运输部“三定”规定的文件精神,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盛霖强调,要进一步深刻领会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运输体系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交通运输部“三定”规定的主要特点,力争用一年多一些的时间基本完成部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李盛霖指出,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在我国改革开放30年之际启动的新一轮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五次政府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对这次机构改革明确提出了“三个实现一个探索”的要求,组建交通运输部就是探索实行职能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理解这次部机关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李盛霖强调,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发展综合运输体系,符合我国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和世界交通运输发展规律和趋势,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符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符合优化总体布局、发挥组合效率的内在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三定”规定实施机构改革,将使交通运输工作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广大干部职工要从已经熟悉的传统的公路水路发展模式中跳出来,站在发展综合运输体系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交通运输的科学发展。 李盛霖指出,在“三定”规定起草拟订过程中,交通运输部对近年来制约交通运输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梳理,对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理顺外部职责关系以及内设机构和编制等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下,交通运输部“三定”规定在解决上述问题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李盛霖强调,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调整、机构整合、人员定岗、机制完善等,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按照部“三定”规定实施方案确定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做到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平稳过渡。 一要切实把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各司局要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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