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0日召开的河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会议上获悉:从今年开始,该省将再用三年的时间专项治理公路超限超载,重点推行流动治超,对充当车托或保护伞、收黑钱、放黑车的交通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将一律开除公职。 河南省新出台的《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确定其中的相关政策:各级公安部门,对不合规定的车辆,将不予登记上牌、检验;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行流动治超,在流动治超中,其检查路线、时间及实施方案必须由省辖市交通、公安、纠风联合编制,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后方能实施;流动治超执法队伍由交通、公安两部门联合组成,遇到流动治超执法队伍时,司机可查询其是否有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后的实施方案,如果没有则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河南省同时决定,今后三年时间里,继续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车辆,不得滞留、卸载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