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4月11日,《中国交通报》头版头条刊登文章《山西对治超不力县市实行交通项目限批》。指出,朔州市山阴县因治超不力,致使大量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从源头驶出,山西省交通厅作出决定,暂停对朔州市的交通项目审批,同时实行限批山阴县一年交通项目的处罚。据介绍,3月上旬,山西省治超办在对山阴县治超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当地不仅不落实治超工作责任制度,源头治理流于形式,路面执法也形同虚设,在山西境内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省交通厅对朔州市山阴县作出“交通项目限批”行政处罚决定,这在全国尚属首次。3月20日,朔州市监察局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包括山阴县县长、副县长在内的2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
据了解,去年底山西省政府颁布《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明确指出“对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建设项目投资和管理经费给予倾斜。对治超责任不落实,不履行职责,超限超载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市、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同时,对交通等相关部门实行项目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