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规费征收各项政策,提高车主自觉缴费意识。二是提高征收服务水平。推广应用山东公路征稽综合管理系统,增设缴费服务网点和银行代收网点,推行上门服务、邮寄票证等收费方式,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繁忙时段延时服务等各项便民措施。三是加大稽查力度。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联合稽查活动,打击各类偷逃规费行为。在车辆管理部门设立“养路费征收窗口”,从源头上减少费源流失。对拒不缴费的车主,采取在新闻媒体、网站曝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督促车主自觉缴费。四是加大奖惩力度。完善规费征收激励机制,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充分调动征收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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