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季护路”集中行动开展以来,沂水县公路中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根据此前实施的“三步、四清、四提升”工作方法,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处置涉路违法行为。
近日,公路保护人员在巡查期间,发现G233国道1127K+570M处防撞护栏被私自拆除,并填埋边沟私开平交道口。公路中心迅速行动,联系公安及交通执法部门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经多方查找,锁定当事人并追回被拆除的护栏,公安和交通执法分别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并将现场恢复原状,有效维护了路产路权。
截至目前,“春季护路”集中行动共开展联合行动8次,下一步,沂水县公路中心继续将“春季护路”集中行动推向深入,持续改善路域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杨明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