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网分为国家高速和省高速。根据最新的国家公路网规划,到2030年,我国将形成“71118”高速公路网,即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
首都放射线编号是G+1位数,如G1、G2、G4等,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北南纵线编号是G+2位奇数,如G11、G15、G59等,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1—89;
东西横线编号是G+2位偶数,如G10、G12、G30等,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2—90;
地区环线编号是G+2位数,数字9开头,如G91、G92、G95等,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91—99;
并行线编号是G+主线编号+方位+序号,方位用E、S、W、N来表示,如G4W3是并行于G4京港澳高速的西边方位的第3条高速公路。
联络线编号由四位数字组成,G+主线编号+序号,主线编号01开始,序号1开头。如G0111即G1京哈高速的第1条联络线高速。
城市绕城环线编号为4位数。
省级高速公路网的编号规则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编号规则是一致的,省级高速公路网编号的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S”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