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G206威汕线(威海至汕头公路)起自山东省威海市,经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止于广东省汕头市,是《国家公路网规划》(发改基础〔2022〕1033号)中普通国道网南北纵线之一。山东段起自威海市,经烟台市、青岛市、潍坊市、日照市、临沂市,止于枣庄市,全长约754公里,是贯穿山东省东北-西南的重要运输通道。
G206威汕线是兰陵县对外主通道,全长约56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33米。现状G206在兰陵县东部穿城市规划区约5.3公里,部分路段现状平均交通量已达2.7万pcu/d,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在“无项目”情况下,至2047年,兰陵东环段交通量将达到约4.8万pcu/d,远超四车道适应能力。目前,该路段穿兰陵县城市规划区,两侧街道化严重,特别是穿三峰村等路段两侧门头房净距仅35米,扩建两侧拆迁量大;同时,城市内部交通与过境货运交通混行,经常性拥堵,随着兰陵县城市向东拓展,此路段已严重制约城市发展。从区域路网布局来看,G206与S229在兰陵县城区东部共线,同时穿兰陵县城市规划区路段道路两侧街道化严重,交通量大、大型货车多,过境交通与城区内部交通混行,存在安全隐患,不仅制约了干线公路功能的发挥,也对城市发展、路域环境和群众出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为了进一步完善兰陵县城市交通路网,《兰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构建集聚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按照“以轴统点,以点促面,点轴面结合”的空间发展思路,推动县域人口、产业和要素等向发展极、发展轴优先集中集聚,形成“一核引领、两极联动、三轴集聚、多点拱卫”的城镇空间格局,其中沿G206打造县域东西城镇发展主轴、沿S231、S229打造两条南北向城镇发展次轴,推动产业、人口发展沿轴向集聚。
本项目已列入《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中期调整重点项目库》,是“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综合考虑G206穿兰陵城区段范围、各路段交通量适应性,项目投资、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建设的迫切性,结合地方意见,将原规划的“G206威汕线兰陵神山至尚岩段”拆分为两段分期实施,本项目“G206威汕线兰陵神山至后吴坦段”为先期实施段。本项目项目代码:2411-370000-04-01-738578。原G206与S229在兰陵县城区东部共线部分为现状道路,规划G206威汕线兰陵神山至后吴坦段为道路改线新建。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206威汕线兰陵神山至后吴坦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性质:改线新建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陵县
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12.552公里,为改线工程。路基排水防护246.40百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471.763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8.020千平方米;中桥54.0米/2座,小桥51.0米/3座,涵洞35道;互通立交1处,分离立交1处,天桥1座,平面交叉7处,接入口84处;养护工区1处;总用地82.155公顷,其中新申请用地77.6453公顷。初步设计总概算为8.78亿元。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兰陵县筹集解决。
本项目已经取得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G206威汕线兰陵神山至后吴坦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电子监管号:3713242025XS0001S01),本项目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发改基础〔2022〕1033号),已列入《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中期调整重点项目库》(鲁交规划〔2023〕87号)。项目选址用地位于临沂市兰陵县。
技术标准:
拟建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 01-2014)及其它有关规范条文执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新建路段路基宽度33米,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建设时间:
预计建设工期为24个月,2027年6月至2029年5月,2029年6月建成通车。
拆迁:
本项目涉及拆迁全部为工程拆迁,不涉及环保搬迁。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已将拆迁安置补助费列入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等工作由该项目沿线地方政府进行统一安排。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1、生态环境
(1)土地利用评价
施工期,评价区拟建工程占地范围内原有的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将发生根本变化,原有的耕地、林地、园地、商服用地、草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和其他用地等将逐步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公路、桥涵等。评价区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中,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增加,耕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将因工程占地有所减少。
(2)生物多样性与生物量评价
工程占地范围内的人工林、农田和草地遭到破坏,这部分破坏的植被分布范围集中,导致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覆盖率、植物物种量和生物量短时期内将降低,损失生物量占评价区现状生物量比例较小。
(3)景观评价
施工期,评价区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农田、人工林、草地等生态系统等遭到破坏,割裂了周围农田、森林和草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临时工程逐步取而代之,景观性质发生根本改变,景观异质性明显增强。
营运期对公路沿线各类生态系统进一步破碎化的影响较小,从生态完整性指标的角度分析,由于本公路占用的农田、森林和草地相对评价区内的农田、森林和草地等用地而言数量很小,本公路建设不会对沿线生态完整性产生明显的影响。
2、声环境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噪声,影响范围白天最大可能达到距施工场地467m的区域,而夜间则可能达到距施工场地786m范围。
项目建成后沿线各敏感点受到交通噪声的日益加重,本次评价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为有条件设置声屏障且预测超标的敏感点设置2处;
②为道路两侧无条件安装声屏障且预测超标的敏感点以及安装声屏障后仍然超标的敏感点安装隔声窗;
③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措施,对跟踪监测超标的住房采取加装隔声窗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拟建项目对沿线敏感点造成的噪声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尽管室外环境噪声仍然超过国家标准,但运营中期夜间室内噪声可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即位于声环境2类功能区的村庄卧室建筑室内昼间噪声限值45dB(A)、夜间35dB(A),学校及幼儿园建筑室内昼间执行噪声限值45dB(A)。
3、环境空气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和沥青烟;通过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土石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以及施工营地采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降尘措施可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临时场站各拌合站的物料进行规范堆存。粉状物料(水泥、粉煤灰等)须进入封闭料仓储存,颗粒状物料(石子等)须在封闭料库内储存。通过加装更先进的净化装置可以减少沥青烟对环境的影响,沥青加热及拌合系统产生的沥青烟应配套高效治理设施,确保沥青烟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通过类比分析,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将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4、水环境
施工期设置化粪池或生态厕所,生活污水定期抽运,在预制场、拌合站、桥梁施工区附近设置沉淀池对施工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可确保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会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运营期,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后,用于绿化、道路降尘等。
5、环境风险
项目两处中桥设置加固防撞护栏、防侧翻设施、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警示牌、监视系统和通信系统。建设单位应强化环保设施管理,同生产设施一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设单位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公路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运营期要加强通行车辆管理,加强对收集系统、沉淀池和防撞设施的日常巡视、维护,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水体,防止运输危险品车辆突发事故对水体的污染。
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工程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和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施工对水环境、水生生态、陆域生态等将产生一定影响,在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公众支持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G206兰陵县路段通行能力,改善当地出行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见网页附件。
线下查看可至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兰陵县中心(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迎宾路西段北首)自行查阅,同期开展报纸公示。
建设单位: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号
联 系 人:沈工
电 话:0539-2650959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科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冶中路2420号悦唐商务中心8号楼
联系人:兰工
电话/传真:19853153189
邮 编:250102
Email:2653454188@qq.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社会团体,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信等形式反馈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五条。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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